上禮拜第二次上法院, 早上九點半的庭

原先以為這次就要直接上法庭

沒想到還是要先經過和解這關

其實直到上次出庭後, 我們才明白

房東上法院申告, 請法院判處驅離

身為被告, 其實我們無法在這一庭上對房東反控什麼

那些都只能作為法官判決這項驅離申請是否成立的參考而已

要申告房東的一切惡劣行為, 則須經另外程序

由其他單位來受理進行


這麼一來這件事便簡化了

本來我們就沒有打算在這裡繼續住下

只是需要時間準備, 找地方搬走而已

和解的法官是同一人, 而且她還記得我們

所以這次和解, 我就依上回房東自己開出的條件, 對法官說

我們還需要兩個半月的時間準備, 也就是在11月底前就會搬走

然後房東則依他自己宣稱的, 免除這段時間的租金


這次房東夫婦都有出庭, 而且還換了個律師

大概從某些管道得知上個律師相當不牢靠吧

另兩個室友也有來

法官問房東律師, 這樣的條件願意接受嗎?

律師跟房東溝通一下後, 回答說願意

於是事情就變很單純, 法官先要求大家回座

等待房東律師擬好和解書後再審. 如此一來

雖然我們事先準備好的一大疊證據資料與講稿無法派上用場

但這一庭就這樣結束也不錯

反正其餘部份就交由別的單位來調查解決


等法官再次唱名, 喚大家上前

房東律師便將和解書交給法官

法官逐條仔細確認, 並將之解釋給我們聽

但這時那兩位室友卻動怒了, 我的天

其中一位居然開始罵法官, 對法官大小聲

原來是因為房東還沒將押金退還給她們

但現在卻要和解了

那一位不斷指責法官怎麼都只跟我們(我與我妹妹)說話

卻一直忽視她們, 讓她們的權益受損

(真是莫名奇妙, 這種事情不說出來誰會知道

法官又不是神, 況且連我都以為她們押金應該早就拿到了

不然怎麼這兩次出庭她們都不說話)


法官的修養真的很好, 見識過太多人了

她只是笑笑地回說她並沒有忽視任何人

然後心平靜氣地聽著那位大聲激動的陳述

我在一旁邊聽邊想, 今天不管有理無理, 是對是錯

有話難道不能好好說嗎? 只會發脾氣

而且今天她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身在哪裡啊?

這裡可是法院, 又不是路邊菜市場

她們卻從頭到尾一點尊重法庭, 尊重庭上的觀念都沒有

you you you的直稱法官, 好歹也偷聽一下

在場其他所有人, 包含法警跟我們

都尊稱法官為"Your Honor"吧?


在這裡順便提醒大家一點, 萬一以後真不得已要上法院解決事情

不論是對法官, 對律師

對告你的人或是你要告的人, 乃至對整個法庭

保持禮貌與尊重絕對是最基本, 同時也是最重要的原則

動怒罵人不但是忌諱, 更會把自己逼上最壞境地

因為我們的一言一行, 無時無刻都在影響法官對我們的觀感

從而影響到最後判決結果

此外, 一但動怒

就等於掀了自己底牌出來

因為那代表事情發展不如己意, 更已觸到心中底線

但自己卻對這種情況無計可施

動怒沒有一點好處, 只會被有心人抓把柄而已

其實不只在法院, 日常生活中也一樣


這時大家才知道原來她們押金還在房東手裡

房東律師便開始見縫插針了

她建議那兩位室友, 到民事法庭的小額求償庭裡控告我們

因為是我們的緣故, 才讓她倆拿不回押金

當場我聽到這樣的話雖然愣了一下

我明白這是威脅, 但其實不太意外

因為那老奸房東打一開始就是利用這點

透過室友, 他自己完全不用使力

便能不斷牽制我們, 對我們施壓

我則反駁, 說我從沒向室友收過一毛押金

過去一年不論是交房租或交押金, 大家都是各自開支票拿給房東

那兩位想拿回押金應該是向房東要, 與我無關


不過法官對這件事的詮釋與我的想法不一樣

她同意房東律師的說法, 因為我們行為的關係

造成房東不願退還押金給大家, 所以對這件事我們必須負責

因為契約上就是簽了我與另兩位室友的名字, 所以大家就是一體的

聽到這裡我又再愣了一下, 雖然就我而言

這樣的解釋很不合理, 但我大概知道法官的意思

有點像合夥開無限公司一樣

裡面任何一位股東都需為公司負無限責任

而不同的是, 我們之前所諮詢過的所有律師

都認為房東從控訴的對象開始就全搞錯了

而且他之所以這麼做是別有目的

因為另兩位室友早在約滿前便搬離, 不住這裡

所以房東的驅離申請, 對她們而言根本就不成立

她們履行了契約上的義務, 房東沒有任何理由扣留押金不還

這樣的解釋則類似有限公司, 大家就各自的部份負自己的責任


事實與法律條文雖是死的, 但詮釋它的人是活的

所以對同一件事, 不同人做出不同判斷很常見

(拿國內現在最知名的那件案子做例子最明顯

換個審判長結果也跟著全換了)


雖想向法官申辯這些, 但這問題卻不是她職權所在

今天法官所要處理的

是我們與另兩位室友, 這群"被告"

與房東這位"原告"間的糾紛

被告彼此間的問題她不需處理, 頂多是給建議

而我也不想節外生枝, 今天來目的就是要跟房東在驅離這件事上做個了斷

所以當那位罵法官的室友, 得知說她們還能告我們以取回損失的押金後

還得意地拍拍我的肩膀, 用中文對我說"聽見了沒??"

我則完全不予理會, 因為她們在這件事裡從沒搞清狀況過

從被房東利用

(她們一直強調跟房東間溝通良好, 結果最後一樣被告進來

還跟房東設想的一樣, 相信這一切都是我們害的

她們從來不把我們當受害人看過)

到成為被告後, 卻還跟告她們的房東站同一邊

她們大概從沒明白過, 今天同樣身為需要在和解書上簽名的被告

她們一樣有權利對房東提條件, 爭取自己的押金, 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事實上卻正好相反, 她們跟著房東一起來欺壓我們

不過關於這點我卻心裡明白, 在今天這一庭上

她們與房東是完全兩碼子事

況且, 我從來都沒忘記的一件事

就是我們同樣都來自台灣, 是台灣人

今天雖然在這件事上的看法與立場不同

甚至心中彼此敵對

但這都不代表我需要跟她們起衝突

要來扯後腿或怎樣無所謂

但在對外的事務上, 我的砲口

就只會針對外人


法官要我們先回座, 讀過和解書再決定簽不簽

我們拿了其中一頁, 那兩個室友拿另一頁

回到座位上後其實我沒怎麼看上面內容

而是一直在想, 今天究竟有沒有方法

能做到三方圓滿, 並且結果是大家都能接受的?

正在思考的過程中, 其中一位室友走來

問我們那頁看完沒? 我妹妹用英文回答她

(在法院跟任何人說話都用英文, 是我們的共識

這樣所有的人都能懂

若有任何突發狀況也可以找人作證, 保護自己)

可是萬萬沒想到說英文也能惹到那位室友

她很不滿, 又不以為然地說

"說中文啊, 為什麼要說英文? 說中文我聽得懂啊~~"

我妹妹依舊用英文回答她, 她就罵我妹妹是瘋子, 神經病

這時罵法官的那位也跑來助陣, 先來的這位則到我面前出言挑釁

說什麼我在部落格上寫什麼她們在法院上罵shit跟fuck

我心裡覺得好笑, 怕人寫的話自己當初為什麼要講?

但就如同先前提過的一樣, 我不想跟她們起衝突

第一大家都來自台灣

第二在這件事上雖然立場不一, 但她們不是我要討伐的對象

所以我一句話都沒有答覆, 任她們罵

可是眼見她倆越講越大聲, 越來越帶勁

一點克制自己的能力都沒有

這樣縱容下去也不是辦法

於是我就直接起身叫法警, 請法警出面維護秩序

法警則是直接將她們全趕出去

但我們也被一併請出去, 因為正確的做法其實是

要走到法警的辦公桌前請求幫助

而非在座位上直接叫他


後來在外面真的讓我想到一個三全其美的方法!!

反正那兩位室友根本不知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那好吧, 就由我們代為提出

所以等法官再次唱名審理我們的案子時

我就對法官說, 除非和解書上再加一個條件

"我們的部份願意放棄, 但房東必須退還押金給另兩位室友"

否則我們就不和解

結果房東不願意接受這個條件(真無恥), 但我們依舊堅持

最後法官裁定無法和解, 而將我們的案子上送正式法庭

下午準備出庭


我們先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出去吃飯

幸好本來就準備好今天要出庭, 所以所有證據資料都有備齊

下午兩點半報到後, 先去找法院律師做最後諮詢

書記官要我們三點半前再回去等候室就好

因為當天我們是最晚上送的案子


時間到, 我們回到等候室

裡頭坐滿所有準備出庭的原告被告房東房客

氣氛很沉重, 不過那位書記官倒是很輕鬆地邊辦公邊唱歌

外國人這點蠻不錯的, 從前在洋蔥實習時我的頭頭也不時會高聲怪唱一曲

另外, 這一整天我們都有在觀察房東

其實這整件事也不過就是個糾紛而已, 根本沒什麼深仇大恨在裡頭

所以見到他們夫妻, 我們也不會覺得心裡不舒服然後眼神飄閃

也因此才第一次見識到, 什麼叫作豬肝色的臉色

那種很奇怪的紅中帶黑, 一下又慘白如紙

可見他心中的煎熬跟不安, 不過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等著等著, 突然房東律師跑進等候室

轉來轉去要找我們, 其實我們就坐在房東對面

不過一直到房東向我們這邊比了比, 那位律師才看見

只見她拿著和解書過來, 說房東願意答應我們的和解條件

只要我們能夠提前一個月搬走, 也就是十月底前

然後他會把押金退給所有人, 包含我們


在出庭前的最後一刻得知這個消息當然令人意外

我們對房東律師說先讓我們討論一下再決定, 於是就到外面去

這樣的結果固然令人振奮, 不過提前一個月實在太早

於是回去後, 便對房東律師表達

一個月太多, 我們願意提早兩個禮拜搬走

房東律師問過房東意見, 房東答應

房東律師便很開心地開始修改和解書

寫完後我們拿來一條一條詳讀, 一條一條請房東律師解釋

再一條一條用我們的方式講述, 詢問房東律師我們的理解是否正確

再三確認而沒有疑問後, 我們才在上面簽字

然後房東夫婦跟另兩位室友也簽了名

所有人再回到原來的和解庭

等法官認可後在和解書上蓋章生效


當時時間已晚, 和解庭裡已經沒有人了

只剩法官前最後兩位

那兩位好像態度不好彼此間又有言語爭執

所以我聽到法官很嚴肅地對他們說了不只一次

"Remember where you are."

這時下面在另一邊坐成堆的房東夫婦與兩位室友

大概是因為鬆了一口大氣

居然聊了開來, 還越說越大聲

真是把法庭當菜場, 一點常識都沒有

法警這時直接出言嚴正警告, 要他們肅靜

只是他們大概英文真的不夠優秀

法警還得再說第二次, 他們才聽懂安靜


法官見我們又回到這裡, 顯得很高興

她接過和解書, 同樣是一條一條仔細確認

前面都沒有疑問, 只是在最後一條提出質疑

因為那條說, 若11月中我們沒有準時搬走

那和解書便失效, 室友也可以告我們以取回她們的押金

法官原本要將室友有權控告我們以取回押金這部分劃去

但房東律師這時提出抗議, 堅持要加

法官看看我們, 我沒做任何表示

因為今天我處理這件事的最高, 也是唯一原則

就是要做到三方圓滿

讓這一步無傷大雅

所以法官便又停筆, 讓和解書維持原狀

然後蓋章生效


臨走前, 我對法官連說了兩次感謝

因為我明白, 在她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內

她是站在我們這邊的

下樓時, 又在樓梯間遇見等候室的那位書記官

他笑著跟我們說恭喜, 然後說

"You really get a good deal, right?"

可不是嗎? 能夠安安心心再擁有兩個月時間準備搬離

然後包含8月在內總共有三個月的房租被免除

搬離後還能拿回押金

要是早能預知會有這樣結果, 不知那混帳房東還會不會堅持提告?

今天他開出這麼優渥的和解條件, 又在出庭前最後關頭再次讓步

他心裡一定有鬼, 有事情怕被我們整個抖出來


這一仗

我們不但捍衛了自己的權益, 更贏得尊嚴

不然當初若受了威脅, 就忍氣吞聲

然後狼狽倉皇搬走, 一定會在心中留下很深的陰影

況且我們又不是要賴著不搬, 只是需要時間而已

當然能獲得這樣豐碩圓滿的成果

從頭到尾都毫不動搖地堅持自己的理念與立場, 是最為關鍵的部份

不管別人怎麼威脅利誘怎麼說, 該面對的就去面對

該做的該說的, 就貫徹到底去做去說

過程中雖然承受不小壓力, 但我們挺了過來

我在這裡感謝每一位支持我們的親人與朋友

你們的關切與鼓勵, 全都成為我們對抗社會險惡與不公的力量

相信那混帳房東從此以後再也不敢欺負台灣人

因為我們可不是任人予取予求, 凡事只想息事寧人的弱者

此外, 這一次, 我同時也觀察到東西文化的有趣差異

那就是, 我們的美國朋友, 青一色全都站在我們這邊

對我們為爭取自己權益而戰, 勇敢對抗不合理的行為

感到榮耀與大聲加油喝采

至於台灣的朋友, 不管是身在台灣或紐約

態度則是一半一半


我沒有責怪任何人的意思, 也知道這就是文化差異

其實這幾年來, 在東西兩方迥然不同的文化彼此間不斷衝擊下

在我心中, 新舊觀念逐漸開始交融形成一種新的文化觀

而我以正面積極的態度來看待這份新觀念的產生

相信它在將來一定能幫助我, 以更遼闊開廣的視野

來看待, 閱讀, 與接納這整個世界

這次的事件, 更以最小成本為代價

讓我們學習到寶貴的社會經驗, 體驗到人性的種種面向

並讓我第一次得知, 原來我也有能力

在面對危機與困難時

圓滿勇敢地去面對它, 解決它

抓住真正的重點, 在異中求同

尋求每個人都能接受的結果

並將整體傷害降到最低

這其實是一項意義深遠的成功

同時也是智慧的增長


回到家隔幾天出門時, 我們又碰上了原先住在一樓的房客

奇怪, 當初房東不是信誓旦旦地宣稱他已經將他們趕走

所以他的房子再也沒有違法出租了嗎?

算了, 反正對這個從頭到尾都滿嘴謊言的人

也不用期待什麼


好好休息一陣

將這段時間, 因這件事而被延宕沒有辦好的事都辦妥後

我們便會著手開始找房子準備搬家

相信這會是另一個全新的美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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