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法院

因為房東在契約結束的第二天

立刻就去法院控告我們

要將我們驅離


這裡再大致簡述一下這一個半月來發生的事


7月8日

住二樓的室友通知房東約滿不續要搬出

房東稍晚打電話給我, 並說

若找不到新室友, 我又不全租下來

就要我與我妹妹一起搬走


因為室友先前便知會過我她們不想再住

所以已經有了心理準備

便開始積極尋找新房客


7月11日

在家附近的超市遇到房東

他說他覺得我們是很好的房客

而我在這裡也住了三年

他不希望我們搬走, 也不會趕我們走


接下來一週

他不斷電話詢問我們找新房客的情況


7月19日

晚上打電話給房東, 因為找到一位美國舞者願意在這裡住下

房東和他太太要我到他們住的地下室詳談

但去了之後, 他們卻是千方百計

要我簽下整份合約, 不然就要我們搬走

那晚從半夜11點半講到12點半

最後我被逼到失去理智對他們大吼

我說我沒辦法也沒能力負擔整份租約


7月20日

房東跟我妹妹說要我們搬離

此外並當著她的面說

他不歡迎也不想要美國人來租他的房子


7月22日

為了自保, 我們打電話向紐約市政府求助

市政府的專員稍後將我們的電話轉至相關法律諮詢機構

機構的律師聽完敘述後在電腦上一查

發現這棟房子是違法出租

因為既未在政府相關單位登記, 又非法超租給多個家庭

雖說這情況在紐約是常態

那律師嘲笑房東, 說他應該對我們好一點

不然我們也不會想到要研究法規外加打電話到處問

將事情弄得一清二楚


7月23日

我們沒有放棄要住下來的打算

這幾天連絡上另一位有意願住, 目前人還在台灣的台灣留學生

所以中午時我再打給房東, 跟他表明

我願意讓步, 簽下整份合約

因為如此一來不論其他房間我要租給誰, 就都跟房東沒關係

但那貪婪的混帳居然在這時得寸進尺, 說要漲租金

雖然我非常氣憤, 但最後也只能接受這要求

不然如果契約簽不成, 就無法跟那些想要來住的新室友交代


只是在接受所有房東提出的條件後

我提出一項要求, 希望房東為新室友添購電扇

結果房東突然抓狂, 開始一路狂罵我沒良心

什麼難聽的話都說了

罵到後來我根本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最後被掛電話


晚上房東送來他表明不願續約的申明信

這時離我們的契約終止, 不含今天只剩下17日

我們也告知房東, 說律師說這裡是非法出租


7月24日

我們開始到處找新住所


8月10日

仍舊找不到能搬的地方, 房東找我們去談判

奇怪的是, 他先要我們去看他的住所

再不斷強調現在一切都合法了, 不怕人告

我們不明白為何他一直要對我們強調這點

今天難道不是要來討論契約到期後雙方該怎麼辦嗎?

此外, 我們從沒想過要去法院告他

也從未對他說過我們要告他

雖然之前律師對我們說, 可以控告房東

並把之前所有付過的房租全都拿回來

但我們只有對室友提過這件事

而且真正我們想做, 並會去做的

也只有在搬出後, 再去市政府檢舉他違法而已

誰喜歡上法院?


最後房東拉上窗簾, 把我們反鎖在客廳

我說我們需要多一點時間找房子, 他不接受

只給兩樣選擇

第一, 要我們對已搬出的室友保密

他付我們$1200, 條件是三日內搬出

第二, 繼續住下, 他去法院控告我們

並且威脅, 不保證接下來他會對我們做出怎樣的行為


回房間後我們立刻打911報案, 因為他言詞威脅

最後警察出面解決


8月11日

房東至法院控告我們, 要將我們驅離

此外, 他連早已搬出的室友都一併全告進去


8月13日

收到法院通知出庭

我們決定一定要為這段時間所受到的逼迫

討個公道! 怎麼做?

就是留在這裡, 不逃避, 上法庭

將這段時間內所有發生的事

一件不保留地完全說出!

結果如何讓法官自己決定


8月24日

今天出庭


以上是今天我們準備對法官陳述的事件經過簡化版

不料卻連說的機會都沒有

法官就裁定, 延期再審

因為中間有太多爭議


一開始, 我與我妹妹

及已搬出的室友, 加上房東委託的律師

都先到法官助理的辦公室與法官助理商談

讓院方了解事情大致經過

這是規定程序


在辦公室裡, 房東律師先對法官助理提出和解

說房東願意讓我們再免費住兩個月

然後我們在10月底前搬出


法官助理接著問我與我妹妹, 我們的要求是什麼?

我們照著律師的指示說我們還想留半年

因為這是法官依法所能給我們的最長時限

而且時限實際的長短最後也是法官決定

所以這其實只是做一種象徵式的要求


法官助理聽完後向我們解釋, 說法官也許會給我們這麼長的時間

但這段時間我們還是必須付出全額租金

這部分律師先前也提過, 就算法官裁定我們能留下一段時間

這段時間也必須付全額租金, 不然等於傷害到房東權益


要付租金我了解, 但怎麼可能是付全部?

所以我們對法官助理解釋, 我們實際上住三樓

在二樓只有用廚房

且付的租金只是契約上簽訂金額的部份而已

法官助理開始發覺這件事不單純之處

因為契約上房子地址明明只寫著有二樓而已

怎麼會跑個三樓出來?

更出人意料的是, 房東委託的律師

(一位白人女性, 屬於神經質那型

稍早她來跟我們談話, 拿文件給我們看時

我還見到她的手在抖, 真不知該說什麼

居然比我們還緊張)

突然暴怒! 先是很慌亂地說

她沒有到過我們住的地方看過, 所以不了解實際情況

(所以說是房東表了自己委託的律師?

因為沒有告訴她所有事實?)

接著非常無禮地一直打斷法官助理對我們的問話

並生氣激動地不斷試圖對法官助理解釋

法官助理耐著性子要她冷靜, 說了不下十來次

因為那律師甚至在法官助理接公務電話時仍不斷插嘴

這脫序表演真讓人徹底傻眼

原本還以為律師都是頭腦清楚冷靜的精明人

結果這位小姐不知在那邊氣急敗壞什麼東西

法官助理於是將這案子交付法官審理


因為今天是和解庭, 不是真正的審判

所以也沒有發誓然後依序上台發言的程序

所有人都來到法官面前

房東律師一樣提出她的和解方案

法官接著問我與我妹妹的要求

說實話, 其實當時我腦中一片空白

因為被告上法院後, 只拚命想著要怎麼描述所有發生的一切與收集證據

然後讓法官來裁決初結果, 我們從沒想過要要求什麼

所以就又照著先前對法官助理講的, 說想要半年時間

法官於是同樣談到租金問題

但接下來大概是緊張以致表達意思出錯

法官居然對我們說

"你們這可是把自己放到最壞的情況中啊!

既想要在原來的地方待那麼久, 又不願意付租金"


天啊這下誤會可大了

我趕緊解釋說根本沒有不願意付房租

但要付的不是原本契約上的全數金額

因為我從來沒付過那樣的金額給房東

房子裡我使用的部份, 也從來只有自己房間跟廚房而已

法官在聽完屋子實際使用狀況後, 問了雙方一些問題

然後直接裁定擇日再審, 因為中間有太多爭議

屆時房東也必須出庭, 說明一切


這時原室友們忽然向法官表明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我們不想控告房東, 我們與房東的溝通一向很好

房東了解整件事的狀況, 也知道跟我們沒有關聯"

法官聽完雙手一攤, 說

"今天你們可是被告, 跟告不告房東

有什麼關係??"


法官挑定日期後, 便說

"那, 這就是我所知所有事情的經過囉?"

我趕緊說, "不是, 過去一個月來

房東還不斷騷擾, 威脅我們

妳願意聽事情經過嗎?"

這些話還沒說完, 我就先清楚地聽到身後

其中一位原室友, 說了聲


"Shit!!!"


這句話, 讓我徹頭徹尾了解

她們, 是˙敵˙人


法官說經過等接下來開庭我們為自己辯護時再說

今天便這麼結束了

過程十分累人, 要面對這一切並堅持

所需的決心與毅力遠超乎想像

但出門在外被人欺負到這程度, 絕對不能隱忍過去

不然不但接下來會接連出現相同的受害者

在自己生命中, 同樣類似情況的考驗

也會不斷重複出現

直到正視問題並加以處理解決為止

這一道課題關卡, 才會真正過去


在此謝謝所有支持我, 替我打氣的人

你們的心意, 一分一毫無有遺漏地全成為我們堅持下去的力量

感謝你們在我人生中最困難的時刻

展現出關心與關懷, 提供幫助

這件事情, 結果如何

將來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在生命中象徵著什麼意義

其實都已經無所謂

我所要做的, 就是在法庭上

說出一切!


剩下的

任老天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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